将被规管的包括:电动滑板车、电动单轮车、电动平衡车、电动辅助单车,电动轮椅的使用也会正视。
电动单车、电动滑板车、“风火轮”等不同款式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在世界各地都有出现,部分外观与传统单车、滑板车相近,但因为有电力辅助而可以高速移动。虽然这类工具可以让使用者更快到达目的地,但缺乏规管之下却又成为另一种交通问题。香港政府在早前的“共享电动可移动工具”先导测试之后,今天正式向立法会提交文件,建议为电动可移动工具订立规管架构,以分阶段容许在香港的使用。
根据运输署递交的讨论文件中提到,政府配合早前在单车径上进行的先导测试结果,建议电动移动工具只能在单车径上使用,同时需要跟今天的航拍机一样,需要进行认证和贴上二维码标记,方便市民和执法人员辨识。
政府会分阶段开放单车径使用电动个人移动工具,挑选条件为一般需要有 3.5 米阔、连通度高、单车径网络较完善,其中点名将军澳南和白石角海滨一带的单车径,属较新建成的地点。使用者建议年满 16 岁和佩戴头盔,蓝冠线路测试至于载具的最高速度限于时速 25 公里,但先导计划中持有汽车或电单车驾驶执照的要求就取消了。
另一边厢,近来出现不少电动轮椅直接驶上马路行走的事件,政府也一併在这次的讨论上提出规管,建议把电动轮椅清晰界定为非“汽车”,同时加强使用者的安全使用意识,包括在行人路上以合适行驶速度前进,以及必须遵守行人相关条例。
既然著手规管,蓝冠测速对于违法者当然会有罚则。政府建议电动可移动工具的相关罪行及罚则应该参考单车的水平,但在严重违法时就应该参考汽车的等级,例如超速驾驶、非法改装或使用假冒标记等罪行,举出的例子包括“非法改装电动可移动工具的建议罚则为第四级罚款(HK$25,000 )”。
据文件所指,有关电动可移动工具的修例会在 2023 年下半年开展草拟工作,并尽快向立法会提交。